• 2020-06.09

    关于解除凌婷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49号

    凌婷,学号16000920602,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土木1606班学生,因在2019年7月钢结构设计考试中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凌婷同学留校察...

  • 2020-06.09

    关于解除张隆飞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48号

    张隆飞,学号16000920540,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土木1605班学生,因在2019年6月英语能力等级考试中作弊,于2019年7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张隆飞同学留...

  • 2020-06.09

    关于解除陈斌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47号

    陈斌,学号16000920614,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土木1606班学生,因在2019年7月期末考试中偷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陈斌同学留校察看处...

  • 2020-06.09

    关于解除陈曦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46号

    陈曦,学号16000920525,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土木1605班学生,因在2019年6月英语能力等级考试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于2019年6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陈曦...

  • 2020-06.09

    关于解除王冬颖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45号

    王冬颖,学号18000640206,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造价1802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于2019年4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王冬...

  • 2020-06.09

    关于解除谢星如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43号

    谢星如,学号18000640204,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造价1802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于2019年4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谢星...

共344条 首页上页1...1011121314...58下页尾页 12/58 到第 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