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6.17

    关于给予何昌昊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61号

    何昌昊,男,学号18050140239,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工1802班学生,该生于2020年1月9日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看小抄,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20年6月11日开始算起,至2021年6月10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九...

  • 2020-06.17

    关于给予曾彬杰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60号

    曾彬杰,男,学号17050140344,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工1703班学生,该生于2020年1月6日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看小抄,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20年6月11日开始算起,至2021年6月10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九...

  • 2020-06.17

    关于给予万博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59号

    万博,男,学号17050140338,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工1703班学生,该生于2020年1月6日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看小抄,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20年6月11日开始算起,至2021年6月10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九条...

  • 2020-06.17

    关于给予李崇嘉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58号

    李崇嘉,男,学号17000920531,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土木1705班学生,该生于2020年1月10日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看小抄,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20年6月11日开始算起,至2021年6月10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

  • 2020-06.17

    关于给予李承泽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57号

    李承泽,男,学号19000240310,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土木1903班学生,该生于2020年1月6日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手机并抄袭答案,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20年6月11日开始算起,至2021年6月10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

  • 2020-06.17

    关于给予唐乐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56号

    唐乐,男,学号17010340134,机械工程学院金材1701班学生,该生于2020年1月9日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看小抄,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20年6月11日开始算起,至2021年6月10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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