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超,学号1606024022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1602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梁超同学留...
张国庆,学号1606024022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1602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张国庆同...
刘洋,学号16060140414,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刘洋...
曾艳丽,学号16060140417,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曾...
蔡兴俊,学号16060140426,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蔡...
刘泽翼,学号16030140122,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