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6.09

    关于解除梁超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42号

    梁超,学号1606024022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1602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梁超同学留...

  • 2020-06.09

    关于解除张国庆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41号

    张国庆,学号1606024022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1602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张国庆同...

  • 2020-06.09

    关于解除刘洋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40号

    刘洋,学号16060140414,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刘洋...

  • 2020-06.09

    关于解除曾艳丽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39号

    曾艳丽,学号16060140417,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曾...

  • 2020-06.09

    关于解除蔡兴俊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38号

    蔡兴俊,学号16060140426,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蔡...

  • 2020-06.09

    关于解除刘泽翼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20〕37号

    刘泽翼,学号16030140122,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于2019年10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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