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宝,学号17030140219,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1702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给他人抄袭答题纸,于2019年3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
武琰超,学号1503044011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1501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于2019年3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武琰超同...
邓智艺,学号15030440146,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1501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于2019年3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邓智艺同...
刘宇泽,学号1603072053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1603班学生,因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小抄,于2019年3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刘宇泽...
潘超群,学号1603072053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1605班学生,因在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偷看手机,于2018年12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该生在校期间期间,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且经常联系辅导员老师,各方面表现良好,进步明显。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决定解除潘超群同学留...
章成景,男,学号17010140431,机械工程学院机设1802班学生,该生于5月9日翻越校园围墙,其行为触犯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有关条款适用的解释》第四条第七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警告处分,处分时间从2020年6月3日开始算起,至2020年11月2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9〕5号)第九条规定,同时取消该同学处分期内评选各类奖学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