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0.14

    关于给予肖港旋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19〕97号

    肖港旋,男,学号1603024023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1602班学生,该生于2019年7月3日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19年10月10日开始算起,至2020年10月9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7〕14号)第...

  • 2019-10.14

    关于给予刘涛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19〕95号

    刘涛,男,学号17030140429,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1704班学生,该生于2019年7月2日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19年10月10日开始算起,至2020年10月9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7〕14号)第九...

  • 2019-10.14

    关于给予刘洋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19〕92号

    刘洋,男,学号16060140414,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该生于2019年7月4日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19年10月10日开始算起,至2020年10月9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7〕14号)第九...

  • 2019-10.14

    关于给予刘泽翼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19〕89号

    刘泽翼,男,学号16030140122,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1604班学生,该生于2019年7月4日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19年10月10日开始算起,至2020年10月9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7〕14号)第...

  • 2019-10.14

    关于给予李铭远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19〕86号

    李铭远,男,学号16050340223,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工业1602班学生,该生于2019年7月4日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19年10月10日开始算起,至2020年10月9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7〕14号)第...

  • 2019-10.14

    关于给予曹永乐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湖工学纪〔2019〕85号

    曹永乐,男,学号17050240227,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1702班学生,该生于2019年7月4日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夹带、偷看手机,其行为触犯了《湖南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湖工教〔2017〕25号)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时间从2019年10月10日开始算起,至2020年10月9日结束。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学〔2017〕14号)第...

共344条 首页上页1...2324252627...58下页尾页 25/58 到第 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