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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8日 编辑: 点击:

经对20234月各部门考勤表报送情况的清查,有部门单位(部门)未按时报送考勤登记表。对未按规定报送4月考勤的部门,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湖工人〔201514号)第二十二条“对不按时上报考勤情况的部门(单位),其本月绩效工资延期一个月发放”,本次延期发放部门考勤员或行政正职20235月的基础性岗位绩效。待考勤补交后(20234月及之前未报送月份),再根据5月份考勤报送情况在6月绩效中予以补发。

5月份考勤仍未按时报送,从6月份开始,延期发放未报送考勤部门全体人员的基础性岗位绩效,待所有考勤补报完毕后再行补发。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职部门考勤员,确保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地报送每月考勤登记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5



附件:

未按时报送20234月考勤部门

部门名称

4月考勤报送情况


宣传部、统战部

58日报送


巡查督查办公室(处)

58日报送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58日报送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未报送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申硕办、高教研究所)

未报送


财务处

58日报送


审计处

未报送


团委

未报送


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未报送


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

未报送


档案馆

未报送


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未报送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未报送


人因研究院

未报送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未报送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未报送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未报送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未报送


设计艺术学院

未报送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未报送


现代工程技术实践教学部

未报送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部

未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