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因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2024年度内部晋级人员岗位工资兑现及部分人员“五险”结算,4月工资较3月工资有较大异动,现将具体异动情况说明如下: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新工资标准,我校已同步调整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自2025年4月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将按新缴费基数执行,具体金额将在4月工资中体现。2025年1~3月期间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
根据《湖南工学院聘期考核管理办法》(湖工党发〔2025〕3号)精神,2021年~2023年周期考核合格者,可根据相应条件申请下一聘期“增加岗位积分”,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2021年~2023年周期考核合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一)2025年4月10日前,个人申报;(二)2025年4月14日前,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公示申请表;(三)...
各二级单位(部门):为了做好2024年度绩效工资结算及年末奖励绩效发放相关工作,请相关单位(部门)报送下表所列材料,以作为绩效结算与奖励绩效计算与核拨的依据,具体见下表:序号责任单位内容1二级单位(部门)部门员工年度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科研教研非标志性成果绩分核算(分别见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教务处相应通知),特别贡献奖-特殊贡献申报,申硕目标管理特别奖励申报2教学院(部、中心)教研室主任、实验...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湖南工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党发〔2021〕6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学校拟开展2021-2023年周期考核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考核对象2023及以前年份入职,2024年继续在岗教职工。二、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教职工周期考核工作。1.周期考核由二级单位(部门)组织,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部门)考核实施办法,...
各位教职工:因五险缴费标准调整、退休人员大病互助补扣全年费用、退休人员3月多发生活补贴扣回等原因,4月工资较3月工资有较大异动,会影响到最终实发金额,现将具体异动情况说明如下:一、在职人员1.我校3月进行了五险缴费标准调整的申报工作,4月按照新的缴费标准计算个人部分扣款,4月工资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均为新标准,其中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人均提高了约3000元/月/人。2.五险缴费缴费标准调整后,1-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