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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调入(转入)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6日 编辑: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调入(转入)人员职称认定相关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115号)(附件1),《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附件2)文件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新调入(转入)我校工作,具有外省(含中央驻湘、军队转业)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我校未认定的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按湘人社函〔2024〕115号文件要求,全省职称认定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认定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登录“智慧人社”APP,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附件3)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2.线下申报、认定

申报人向所在的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附件4)、《湖南工学院调入(转入)人员申报职称认定情况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附件5)及申报人本人学历证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职称证书、聘书、原发文机关确认通知、高校教师资格证(实验技术系列除外)、教学、科研等业绩材料。材料需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初审。

申报人所在的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对《认定表》、《公示表》、证书证件原件和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在所在单位、部门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送至学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认定。

由学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复核。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通过人员,报人社厅备案。

(五)发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备案文件,对通过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APP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三、工作要求

(一)为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加合理流动和使用,减少重复评价,现将调入(转入)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调入(转入)人员中岗位类别为专任教师的,由所在教学院(部)职称工作小组受理;岗位类别为辅导员的,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职称工作小组受理;岗位类别为其他专业技术的,由其他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小组受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单位、各部门按月集中报送调入(转入)人员职称认定材料,逾期未报者顺延至下一周期受理。

(二)2025年3月调入(转入)人员职称认定工作时间安排:个人申报完成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前;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初审完成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前。相关纸质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前交至教学大楼1006,相关电子稿发至邮箱:hgrscszk@126.com。

为保证我校调入(转入)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报人员及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按照要求完成材料的填报、审核工作。

联系人:唐楚楚(1558028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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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