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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芙蓉教学名师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2日 编辑: 点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长:曹执令

 员:李理、彭志忠、方小勇、彭立新、肖奎、杨桂林

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成立评审现场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评审相关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

从学校职称评审委员库中随机遴选5-7名校内外评委组建成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对象

申报湖南省芙蓉学者芙蓉教学名师的人员

四、评审方式

函评

五、工作流程

1、形式审查(9月21日前)

人事处对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予以退回整改。

2、师德师风及业绩材料真实性审查(9月23日前)

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进行审查,教务处、科技产业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未签署意见的材料不纳入业绩考察范围。

3、组织评审(9月25日前)

由纪委从学校职称评委库中随机抽取5-7名校内外评委组成评委会,并将申报人员材料通过邮件发送给评委。评委对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中的《2023年芙蓉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进行评审打分。

4、结果公示及上报(9月28日前)

按照要求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省教育厅。

                                                               人事处

20239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