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09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
1、验收对象为2006年度确定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因故尚未接受湖南省人事厅验收检查或验收检查结论为暂缓验收的,也应参加今年的验收检查。
2、验收检查内容: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3、验收检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养对象的个人总结(一式二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见附件2
(4)学校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二份);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
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07和2008两个年度确定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的年度执行情况。
2、提交以下考核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见附件3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见附件4
三、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08年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的年度执行情况。
2、提交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表》;见附件5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见附件6
四、要求
普通高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是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故未接授验收考核的培养对象,由个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陈述原因,否则,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所有材料请于3月31日送达人事处人事师资科2225室。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表》
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
人事处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