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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 2021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4日 编辑: 点击:

2021年是我校“十四五”开局之年。一年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按照学校有关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在主管校长直接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全体党员干部努力拼搏、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全力以赴,圆满、高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

1、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

(1)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协助组织部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专项汇报。

(2)牵头清理2018年以来教职工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和劳务费,清理出超范围发放津补贴7人次、费用4500元,违规发放非职务性劳务费1239人次、费用320981元,实际清退金额共计31501元。

(3)完成调阅资料(1)、(2)、(4)、(6)、(8)、(9)、(10)24个问题的回复工作,处理信访件7件。

2、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每天报送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完成疫情防控排查9次,发现黄码31人,及时与社区联系做好居家隔离工作,确保了校园的安全。

3、卓有成效完成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1)制定并出台《湖南工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在“政校企”联合引进机制下,共上会博士数72人,确定来校工作61人,到2021年12月10日,已入职博士35人;

(2)制定并出台《湖南工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管理暂行规定》,加大教职工进修扶持力度,提高教职工攻读博士待遇,鼓励青年教师进修深造。截止到2021年12月,共有108人攻读境内外博士研究生。

4、科学制定“十四五”师资队伍发展规划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制定学校“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未来五年师资队伍的发展绘制蓝图。

5、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1)制定《湖南工学院2021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动员大会及推进大会,开展师德师风演讲比赛、“身边好老师”征文比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养培训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2)将师德师风纳入学校相关指标考核体系,在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优秀人才遴选、业务进修和评优奖励等过程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为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

(3)为了进一步提升新进教师师德建设和教育教学技能水平,我校共有54人参加新进教师岗前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教学观摩、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极大提高了新进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6、着力抓好教师能力建设

1)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

根据省里文件要求,下发了《2021年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的遴选、考核和验收通知》;制定了遴选、考核和验收工作方案;组织遴选、考核和验收工作。通过资料初审、复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按照省里文件要求,上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遴选、验收材料。

2)注重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培养

为调动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实施“青年教师发展研修计划”,积极支持青年教师在国内或国(境)外参加国际国内多种形式的进修培训和学术研修,追踪学科发展前沿知识,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2021年推荐“芙蓉学者”1人,文博专家1人。

3)鼓励青年教师提高学历学位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鼓励教职工攻读博士,制定并出台《湖南工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管理暂行规定》文件。2021年我校共有102人攻读博士,其中攻读国内博士研究生的12人,攻读国外博士研究生的90人。

7、着力抓好人事管理与服务

1)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顺利完成全年用编申请工作,2021年申请用编106名,申请调入用编1名;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人事处安排专职人员,及时按期办理人员出、入编制手续。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机构编制审查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11月对机构编制的数据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 进行了更新,并及时上报,核查人数共计1007人,修改更新数据项共计5881条。正在按省委编办要求进行核查,12月底前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内设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我校内设机构首次备案工作。

2)“三定”工作

制定并下发了《湖南工学院教学院(部、中心)设置调整教职工分流工作方案》,完成了21个教学院(部、中心)、直属科研机构人员分流工作,分流人员达799人;完成了所有党政管理机构、党群组织、直属单位人员配备备案工作。

27个党政管理部门、党群组织、直属单位,3个直属科研机构,继续教育学院等5个承担管理职能的教学院(部、中心)工作职责及内设科室、机构职责,人员编制数及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收集、审查工作。对二级学院专任教师编制数进行了初步测算。

3)档案管理工作

制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对科以下干部7百多份档案进行清理,计划在年底完成。同时,全年接收并审核2021年新进人员档案共29份。

4)日常工作

以更高效、更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办理了新进人员报到事宜;办理了校内调配(借调)人员审批;辞职人员相关手续的审批;准备提请党委会、校务会议题的材料;校内、外其他部门交办的工作;分管校领导及处领导安排的日常工作等。进一步规范了校内调配、辞职、新进人员报到等工作流程。

6、确保了教职工工资福利

1)完成了绩效工资改革工作。拟定并出台《湖南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从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兑现教职工待遇;

2)及时高质量完成了在职、离退休、全职外聘、合同聘用制、外籍教师、劳务派遣、法律顾问、脱产读博等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的发放;

3)及时完成2020年省直高校文明奖金、综治奖金报批及兑现工作;

4)2021年上半年、年底两次进行教职工超工作量津贴核算、发到部门核对、修订及制表;

5)及时核算2020年各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奖金总额,并完成二次分配发放工作;

6)及时完成2021全年退休人员工资备案工作;

7)及时完成2021全年延聘人员延聘手续校内及省厅审批工作;

8)及时完成2021全年辞职人员工资结算手续办理工作。

7、规范了“四险一金”工作

1)完成了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年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年审、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待遇标准调整、劳动年审等工作;

2)完成了2021年教职工体检工作及新入职人员的体检工作,共计1200余人进行了健康体检,60余人进行了入职体检;

3)完成了每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正常异动、缴费基数申报及征缴工作;

4)完成了2021年度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审批工作,共计12人次;

5)完成了2015年至2021年间退休人员的退休审批及结算工作,共计26人次,目前未进行计发的人员仅剩余6人,均为2015年至2016年遗留问题;

6)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已经完成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将于20221月启动;

7)完成了2020年度20余人的生育津贴申报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1、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纵观人事相关制度,因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制定、出台的过程比较漫长,面对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某些还在延用的五六年前的文件某种程度上已然呈现“水土不服”,在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暂时还未出台指导性文件,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事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津补贴发放有待进一步规范

通过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工作发现,我校存在部分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有关规章制度不够明确,另一方面是由于监管、审核环节不够严格。

2022年即将实行的绩效工资改革因“三定一聘”工作不彻底导致推行过程遭遇阻力,人员身份的不确定性,岗位职责的模糊,造成岗位和薪酬的不匹配。同时,管理重心下移到二级单位过程中权、责、利的不统一,造成二级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

3、师德师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今年是师德师风建设年,根据省里文件的要求,我校开展了教育培训、演讲比赛和征文比赛等活动,但总体来说,仍存在理论学习不够透彻,活动开展停留在表象,与教师的实际教学和科研实践结合较少,创新举措不够等问题。同时,学校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一直未出台,造成师德师风建设没有规划和指导,缺乏系统性。

4、教育评价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

目前我校的职称评审、内部晋级等评价制度存在方法陈旧、主体单一、结果呈现过于简单、“五唯”等弊端,与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存在一定偏差,未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

重新梳理有关人事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台账,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各项制度规定,对过时的及时予以废止,不科学不合理的及时调整完善,缺失的及时研究制订,使各项制度跟上学校和时代发展步伐。

2、进一步推进“三定一聘”和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改革机构设置,规范部门和岗位职责,加强人事管理;开展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建立突出业绩成果导向,注重效率,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

3、改革教育评价机制

开展高教系列职称改革和相关教育评价工作。落实“破五唯”要求,建立人才科学评价体系

4、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制定并出台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性文件,规范师德师风监督、考核各环节,创新工作思路,提升教育培训效果,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成效与教师的教学实践相结合。

5、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继续完成省委巡视组对我校提出的相关巡视整改任务,力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相关整改任务。

6、完成审核评估相关工作

配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完成审核评估的师资配比、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育培训等工作。

8、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继续做好教职工的健康状况监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人事处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