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校园宣传栏是校园文化建设重要载体,是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为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与育人氛围,确保在2026级新生入校前按时按质完成宣传栏内容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润泽公寓和顺枫公寓前宣传栏分配:
部门 |
橱窗 个数 |
部门 |
橱窗 个数 |
党政办 |
3 |
宣传部、统战部 |
5 |
学生工作部 |
2 |
团委 |
3 |
教务处 |
2 |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
3 |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
2 |
人事处 |
1 |
招生就业处 |
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2 |
保卫部 |
5 |
后勤基建处 |
1 |
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 |
2 |
校友联络中心 |
2 |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3 |
图书馆 |
1 |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宣传栏是展示学校的一张名片,围绕2026级迎新、申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等主题,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宣传栏内容,并对内容严格把关。宣传栏的内容要突出展示近年来我校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校企合作、党建、团学工作及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建设等方面的成绩与经验,内容要有特色、有亮点。
三、宣传栏制作要符合学校标识系统要求。
四、润泽公寓和顺枫公寓前宣传栏由宣传部统一制作,各二级学院(部)所在楼栋前的宣传栏由各院(部)自行安排。
五、由于制作、审核任务繁重,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于7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宣传栏内容通过QQ邮箱(1536104165@QQ.COM)发送至宣传部,并在邮件中留下部门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宣传栏内容设计制作好后,将发给部门联系人进行核对,如有修改,请打印出来后用红笔订正,并将意见以纸质稿或者扫描稿的方式反馈给宣传部,宣传部将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请核对无误后,将部门负责人审核的定稿(可发送签字扫描件或者网络审签截图)交宣传部,宣传部收到各部门版面定稿后将统一进行制作。
联系人:彭婷 电话:65651。
党委宣传部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