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7年度收入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现将2027年收入预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收入预算申报工作,遵循“全面真实、积极稳妥、应收尽编”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基础上,主动开源挖潜增收,依法依规将本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全面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各项收入应全面反映来源及构成,不得随意扩大或隐瞒收入,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入项目,切实提高预算申报的准确性、科学性。当年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二、申报范围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填报本单位归口管理的各项收入预算,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财政拨款收入

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经常性拨款、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数和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填报。

1. 房屋租赁及资产处置收入、场地租赁费由继续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后勤基建管理部门、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部门负责编报。

2. 普通话测试费由教务处填报。

(二)教育事业收入

1. 学费住宿费收入:普通本科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入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报;留学生学费及住宿费国际教育学院编报;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费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编报。

2. 科研事业收入:纵向科研收入、横向科研收入、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由科研管理部门汇总申报。

3. 其他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各类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检测费等收入由相关执收单位汇总编报。

(三)其他收入

1. 食堂经营及水电回收收入:由后勤基建管理部门编报。

2. 捐赠收入:由校友联络中心(教育基金会)编报。

3. 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其他等,由相关职能部门填报。

报送要求及报送方式

(一)真实准确。编报的各项收入务必真实、准确,对于相关收入均须提供测算的依据,预计数与上年度实际执行数相差超过10%的,需进行说明。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716日(周)前。

)报送方式:各单位将收入预算申报表(电子版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财务处邮箱:cwc@hnit.edu.cn,地点:教学大楼104室。

)联系人及电话:施老师,联系电话:15060664879

、其他说明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预算编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收入预算申报任务。逾期未报未能安排支出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本次编报内容为校内预算“一上”收入预算,预算支出的编报要求另行通知。

(三)预算编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附件:1.2027年收入预算项目参考表

   2.2027年收入预算申报表


财务处

2026年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