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1〕125号)和《湖南省关于编制省本级教育部门2022 年 “一上”预算的通知》有关精神,确保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现将校内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2年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从严从紧管理“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公用经费增长,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确保学校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民生持续改善、集中财力支持学校重点建设。

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收入预算依法依规将取得的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各部门按照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据客观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入项目,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和单位资金收入,请相关部门测算填列(附表1)。具体要求如下:

1、省财政拨款和统招的本科生学费由财务处测算;

2、财政拨款收入、本科生学杂费收入由财务处依据在校生情况及2022年计划统招生人数按相关收费标准编制;

3、成人教育学生学费、自考、培训收入等由继续教育学院及相关学院负责编制;

4、考试考务费、普通话测试费、专升本报名费、重修费等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5、房屋租赁、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编制;

6、科研经费横向收入由科技与校合作处编制;

7、职称评审收入由人事处编制;

8、学校其他收入由财务处根据相关单位进账情况编制。

三、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经常性支出。人员经费按新的人事分配方案进行编制,各二级部门公用维持经费原则按照2021年度学校下达预算为限额进行编制,坚持厉行节约的要求,根据部门实际需求从紧编制。(填列附表7-11)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课时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工资福利,请相关部门汇总到人事部门上报。

(2)公用经费支出是各部门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日常办公和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各部门基本运行费、一般业务费、专项业务费。其中:

基本运行费:机关、教辅各部门的基本运行费用于部门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开支,将按公式测算实行部门包干,超支不补;二级学院(部)的教学基本业务费用于各院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院部建设发展等开支,根据学院核定的基数、定额标准和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测算。其中教职工人数、职务情况和、学生人数分别按人事处、组织部和教务处提供的数据编制。

一般业务费:各部门(单位)常规性业务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业务费、日常教学运转经费、后勤服务支出、实习经费(附表11)、学生管理与学生活动费、基层党建经费等,学生活动费按在校人数核定,招生就业指导费分别根据当年毕业人数进行核定,党员人数由组织部核定。

专项业务费:各部门(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或根据新增事务而发生的支出,严格实行“量体裁衣、量入为出”原则确定。

五、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包括发展专项经费支出、贷款偿债支出等资本性支出。

发展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大型维修项目、行政设备购置、教学科研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含电子期刊)购置费、学科建设设备、信息化建设、“双一流”建设等。具体要求如下:

1、各部门(单位)非教学用设备购置须向党政办申报,由党政办根据轻重缓急统一汇总上报;

2、教学用设备购置、实验室建设费须向教务处申报,各教学单位先将2022年购置的教学设备计划需求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报设备预算审核、审定、汇总上报;

3、图书由学校图书馆负责归口上报2022年度图书(纸质+电子)购置项目预算;

4、学科建设设备购置,由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统一汇总上报;

5、大、中(除去划归物业的维修项目)维修项目统一归口到后勤基建处汇总上报;

6、“双一流”建设项目的人才队伍建设由人事处负责归口上报;学术交流与合作由国际合作交流处上报;学科建设项目由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和教务处负责归口上报;科学研究计划由科技与校企合作处上报;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由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上报;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由学生处上报。

六、预算编制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2年学校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程序,编制预算时,根据财务状况,分类控制上报,所有建设项目经财经领导小组统一研讨,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后上报给教育厅、财政厅审核和汇总,报省政府审批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复。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1、“一上”:(10月)。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上报部门预算,做到预算上报及时、项目内涵清楚,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说明详尽,并同时提供测算详单与立项依据,不得虚列项目,不得提高支出标准。少报、漏报事项过期不补

2、“一下”:(10-11月)。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本年度财力预测情况对各单位“一上”预算方案进行测算、分析、核查,汇总编制学校2022年度预算安排总额度及分类经费控制数,向各职能部门下发年度预算初审结果。

3、“二上”:(11-12月)。即各部门(单位)根据下发预算初审结果并调整修改后报财务汇总。

4、“二下”:(12月—2020年3月)。经财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决议后,由财务处再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和汇总,我校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预算批复文件执行。

七、预算编制要求

1、完善项目库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履行好项目论证、评审、立项等前期程序,将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作为储备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2022 年所有预算项目安排,全部从项目库中选取,将入库项目按照轻重缓急、项目成熟度等进行排序,分清优先等次,突出保障重点。

2、预算绩效目标

各部门(单位)在申报新增专项经费和发展经费时,对每个项目的立项依据、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及可行性要进行充分论证、细化量化,合理客观地反映预算支出的产出和效益,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部门专项经费、发展经费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单个项目需报送项目申报论证及绩效评价表(附件12)

3、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各需求单位在2022年购置的教学、行政办公设备等采购计划报招投标管理处,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费用

各相关部门申报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费用需进一步进行细化:公务接待费要列到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多少个、来宾多少人次;因公出国(境)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多少个,累计多少人次,及具体开支内容;大型会议费、培训费具体金额多少万元,用于召开多少次会议培训,人数多少人,以及具体内容。

5、预算上报要求:各部门(单位)上报预算须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定加盖部门印章后报财务处。

6、提交时间:部门财务预算是学校收支总预算的编制基础及依据,纸质文档请于10月15日交财务处综合科(教学大楼104室),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61119,电子文档请发422075085@QQ.COM邮箱。

                                                                                                                                                                                             财务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