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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0日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强化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院中心组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工委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小组成员与职责

组   长:周立 

副组长:辛俊亮

    员:蔡玲、黄俊歆、刘宁(非党员)、谭斌、陈凌霄、刘赛、

    书:刘武

(备注: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适当吸纳有关人员参加)。

  责: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副组长配合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组长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组长主持。其他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秘书协助组长做好通知、考勤、记录以及学习资料配备、学习材料建档等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理论学习方面其他工作。

三、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1.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规定的基本内容,按照校党委制定的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和定期要求的学习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安排相应的学习活动。每年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内容不少于2次。

2. 中心组应参照《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的学习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中心组成员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重点工作,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3. 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年不少于12次,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每次集体学习至少安排1名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和点评发言,并由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作总结发言。如有重要内容需及时学习传达,可随时安排。

4. 个人自学应根据党委要求和自身实际认真制订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坚持自学。

5.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须结合工作实际,每次学习后要提交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每年底须提交年度学习总结。

四、学习管理

1. 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由学院党委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2. 中心组要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建立学习档案。集体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报送、考勤记录等内容;个人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的中心发言材料、学习点评材料、学习笔记、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以及年度学习总结等内容。

3. 中心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前向组长书面请假,并就该专题进行自主学习,每学期期末由中心组学习秘书将考勤情况报党委宣传部。中心组成员年度参学率至少达到90%

五、附则

本制度由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2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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