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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要求制(修)订及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点击:

毕业要求是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明确、公开和可衡量的毕业生基本能力要求。为更规范地确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各专业毕业要求并对其进行达成情况评价,特制定该实施办法。

一、毕业要求的制(修)订

毕业要求的制(修)订应坚持自顶向下的设计原则。在制(修)订专业毕业要求时,应首先确定人才培养目标,然后,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制(修)订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基本能力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毕业生在毕业后5 年左右应该达到的职业能力预期,毕业要求应能对人才培养目标构成有效的支撑,应完全覆盖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关于工程知识、问题分析等12 项毕业要求。技术类毕业要求的指标点分解应符合由浅入深的教学规律,与学校的“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程分类方式对接,并按照能力形成逻辑“纵向”分解;非技术类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应对相关能力的内涵进行清晰表述。

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和实际制定毕业要求,并完成指标点分解工作。制(修)订毕业要求时应该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和评价,毕业要求应是明确的、公开的、可衡量的、支撑的、覆盖的。

二、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评价

1. 评价对象

应届毕业生。

2. 评价周期

四年一届,每届一次。

3. 评价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各专业教师、学院督导组成员、教务干事和辅导员等担任成员。

4. 评价方法

专业毕业要求达成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基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定量评价方法和以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为基础的定性评价方法。专业也可以通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调研毕业生实习单位等方法,来分析毕业生的能力达成情况。

1)直接评价法

在对本专业毕业要求进行指标点分解的基础上,确定支撑每个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群,并赋予支撑课程不同的权重;建立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之间的联系,然后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根据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和课程权重,计算出该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值;最终综合分析计算出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值。

毕业要求指标点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A/EB/10/7F88EA81F1F72C7623A272CF6D2_3209E2D7_28A.png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9/CF/0C/91482AFA720F970D7A65FF40619_CDD72885_610.png门课程支撑,其中某门课程C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A/EB/10/7F88EA81F1F72C7623A272CF6D2_3209E2D7_28A.png的支撑权重为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4/AD/DA/FD56EADE039E400844E3EA0D0F6_C50A47EF_BD8.png,课程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6/80/3B/BB226FCA6975475B691461AD301_2553A608_578.png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A/EB/10/7F88EA81F1F72C7623A272CF6D2_3209E2D7_28A.png的达成度为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F/34/7E/6906FF526B55225B9F46826B613_A6333F95_BD8.png,那么毕业要求指标点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A/EB/10/7F88EA81F1F72C7623A272CF6D2_3209E2D7_28A.png的达成度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E/95/80/3FB7A314A6669C60772C9A3CEDE_953845EB_7A0.png计算公式如下:

2)间接评价法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设计调查问卷,问卷调查直接对应毕业要求的所有分解指标点,调查对象为本专业全体应届毕业生。各指标点分为五个评价等级:超出要求达成、达成、基本达成、未达成、完全未达成,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于54321五个分值,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同时收集应届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的建议和意见。

调查问卷分析法指标的评价值按照下式计算:

说明: https://www.hnit.edu.cn/__local/3/B9/C9/57CE0E5EEAAFD7F832DCED7CA68_674C41AC_1C2F2.png

评价标准:毕业生对各项毕业要求的自我评价满意度评价值≥0.65(具体数值,各专业根据调研分析后确定) 为达成,否则为未达成。

5.评价工作流程

1)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根据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各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值,确认是否有效达成;

2)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问卷调查,并对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是否有效达成;

3)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综合分析直接评价法和间接评价法所获得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撰写《xx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分析报告》;

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审议《xx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分析报告》;

5)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根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xx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分析报告》,对本专业的课程体系、毕业要求支撑矩阵、课程教学等进行持续改进。

三、其他

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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