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欢迎您! 管理入口 湖工首页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运行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6日 点击:

关于开展2022-2023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有关要求,我院将开展2022-2023-2学期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评估。具体检查事项如下:

一、检查评估的对象

坚持全覆盖原则,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考查课程的过程考核材料;

22023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电子档,按审核评估要求整理电子档)。

二、检查评估依据及评分标准

1、检查评估依据:《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本科课程试卷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1)。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2)。

4、工程认证试点专业和本学期所有专业课程课程试卷必须按照相关专业认证标准进行检查,试卷分析必须要有课程指标点达成度评价。

三、检查评估方式与时间

1、检查时间安排: 1124日中午

2、程序要求:

1请各教研室按照检查评分标准(附件1、附件2)中所列指标或项目,准备好检查内容材料并自查;

2学院督导组按要求检查各项内容,并将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教研室主任进行反馈交流;

3各教研室主任督促任课老师及时整改问题。

(文/孙爱明 一审/刘赛 二审/刘宁 三审/辛俊亮)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1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