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欢迎您! 管理入口 湖工首页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学教务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点击: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23628日至29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学院将在626日组织自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二级学院(部)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请各二级学院(部)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检查相关要求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内部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要形成以下各项材料: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三)检查方式

1621日之前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内部自查后,形成相应的纸质文件。

2626日学院督导组组织全面检查,地点:1310东会议室

专业

检查人员

巡查

材料整理汇总

应用化学

蔡玲、刘水林、陈璘涵、伍素云

辛俊亮

王霞

化学工程与工艺

黄俊歆、李大军、杨丽、周雯婧

环境工程

李爱阳、刘赛、李爱阳、孙爱明

实验中心

刘宁、廖雨清、王霞、杨雪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1、校级督导评教结果由教评办汇总统计;

2、二级学院(部)督导评教结果由各二级学院(部)汇总,以二级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部)督导评教结果,并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院(部)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三)院部评价

二级教学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四)学生评教

学校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于2023910日截止。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3910前完成。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61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