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欢迎您! 管理入口 湖工首页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学教务 > 正文
我院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点击:

各教研室及实验中心:

为加强对我院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教〔202242号)及《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我院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研室及实验中心人员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一、组织与实施

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长:辛俊亮

副组长:刘宁、黄俊歆、蔡玲

   员:刘赛、陈凌霄、刘水林、彭丽婧、陈璘涵、杨丽、王津津、廖爽、孙爱明、曹攀

      书:杨雪

2. 工作过程中,指导教师要悉心指导、认真把关,图表、公式、符号、页码、参考文献等均应符合本学院制定的统一标准。

3.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等格式应与学院有关要求保持统一,杜绝相同专业内部格式标准不一致的现象。外文翻译训练量及内容要求由各教研室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自行规定。

4. 需在实验室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需完成实验项目安全须知,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后才可进入实验室,并在规定的位置完成实验。毕业论文实验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环境卫生,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期间学生的实验过程进行指导并负责。实验结束后,学生需做好试剂、设备、环境卫生的收尾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进行答辩。

5. 指导教师和学生应严格按照化学品管理规定完成耗材的入库、领用、使用、回收过程;做好废弃物收集和按类暂存。实验中心确保各实验室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齐全有效;建立并做好所负责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及低值易耗品的台账工作;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进行督促和整改。

6. 对学生加强教育,严禁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发生,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7.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与管理。工科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比例要≥70%,而且必须实行校企双导师制。

8. 为加强过程管理,将启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简称过程管理系统),对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记录、文献综述等进行相应的管理,实现毕业论文无纸化。

二、征题与选题要求

1. 各教研室要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以毕业设计为主。课题的名称、内容、难易程度、设计(论文)工作量等,要契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不能出现严重偏离专业方向的课题;课题要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努力将课题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2. 各教研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过程管理系统提前向学生公布课题,做好双向选题工作,并做到每人一题。

3. 指导教师提交的毕业设计课题须同时附有课题任务书,课题与往年相比较重复率不能超过20%,若选择老题,必须“老题新做”,要有新内容和新要求。

三、指导教师要求

1.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优先安排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有科研能力、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助教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指导2人,最多不超过4人,且须配副高以上职称老师作为第二指导老师,其帮助完成指导任务,确保论文质量。

2. 按要求安排好评阅教师和外聘指导教师;外聘指导教师须将职称及学历证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3. 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必须在相关的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才具备指导资格。

4. 若学生的第一指导老师是企业导师,应由学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即须由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指导。

5. 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1. 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应不少于10周。

2. 各教研室及实验室要严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过程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记录》应撰写此过程中的调研、设计、实验、阶段性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等内容或问题,每生不少于6次,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记录进行评阅。

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严格按照系统预设时间节点进行,毕业生在完成初稿后,需经指导教师初审合格再经专家盲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直至完成最终稿。

4. 过程管理系统原则上为每名学生提供修改稿、盲审稿、最终稿各1次查重次数,超次的需要向本院、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两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做处理。

5. 若指导教师(或毕业生)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答辩安排

1. 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即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同意;

2)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通过盲审,同时应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到位;不按时递交盲审材料的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

3)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反抄袭检测须合格;

2. 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各教研室成立答辩小组。需提前将本学院各专业的优秀论文进行为期(1-3)天的公开答辩,再进行各专业的分组答辩。2024届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将由校督导团进行督查。答辩地点应安排在可容30以上的场所,须配以幻灯片或图板展示的方式进行。

3. 首次盲审没有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照盲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方可参加答辩。

4.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则无法获得毕业资格,自行延期毕业

六、成绩录入及审核

1. 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比例为:指导教师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60%专家评审(盲审)成绩比例为10%,答辩成绩比例为30%

2、答辩秘书在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时,应仔细核对人数和分数,即人数与最终过程管理系统的人数须一致,教务系统中录入的成绩与过程管理系统中的最终成绩须一致。

七、评优要求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各教研室可按比例推荐2024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教务处将组织评选、认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八、材料归档

各教研室在完成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须完成过程管理系统的电子档案盒存档。

九、其它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比往年提前,且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教研室及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再指导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步步推进,层层落实,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各阶段的工作,确保高质量的完成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 为切实提高我院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而开展创新训练,对训练效果良好的,经专业教研室、创新创业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取得的成果可以申请以团队的形式申请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109

附表1. 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与归档时间要求

时间节点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231020

纸质签字盖章转至成PDF文档交教务处存档

二级学院认真审查指导老师相关专业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老师资格审查汇总表

20231020

先交电子版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再将纸质签字盖章转制成的PDF文档交教务处存档

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请、二级学院课题审核、学生选题、教师对学生选题处理

20231031

在过程管理系统中完成

学生开题报告提交与评阅

2024225

教务处与教评中心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毕业设计(论文)成稿

2024421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初稿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

202458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办法 另发通知,根据审核意见认真修改,最终完成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20245月底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毕业答辩

20245月底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推荐

20246月初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复核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交

20246月初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定稿版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审核

20246月中旬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组共同完成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20247

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文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