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欢迎您! 管理入口 湖工首页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学教务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点击: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有关要求,我院将开展2023-2024-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方式

1. 922日之前,各教研室及实验中心先组织自查、整改,并撰写自查自改情况总结。

2. 925日,我院督导组牵头组织现场检查并评分。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

1. 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

2. 本学期的教学文件;

3. 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计划;

4. 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

5. 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及前四周教师、学生的基本教学情况检查记录;

62022-2023-2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

三、检查的相关要求

1.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及学院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其中教研室、实验中心的学期工作计划要围绕学校年度教学工作重心、要点,结合本学期工作重点编写。有工程认证试点专业的教研室,相关工作计划应重点体现相关专业的规划与建设内容。

2. 本学期所有的理论课与实验课均需准备教学文件,教学文件的编写要以最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文件撰写格式参照教务处最新模板要求;本学期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至少需准备1/3的课程教案。

3. 教学进度计划以教学班为单位编制,学院留存一份并整理归档;同一教学班由多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要将课时分解到具体的教师。混合式课程的教案要有具体明确的实施方案(课时分配、教学资源、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内容与进度安排、考核要求等)。

4. 督导组要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整改到位;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自改情况总结、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教研室、实验中心及督导组工作计划、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表等纸质文档在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档案中存档。(文/孙爱明 一审/刘赛 二审/刘宁 三审/辛俊亮)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91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