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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开展2020-2021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3日 点击:

各教研室、督导组:

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和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评估通知》要求,再将我院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的对象

1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本科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考查课程的过程考核材料;

22021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评估依据及评分标准

1、检查评估依据:《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本科课程试卷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1)。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2)。

4、工程认证试点专业相关课程试卷必须按照相关专业认证标准进行检查,试卷分析必须要有课程指标点达成度评价。

三、检查评估方式与时间

1、检查时间安排

自查阶段:1118

2、程序要求

1)各教研室按照检查评分标准(附件1、附件2)中所列指标或项目,准备好检查内容材料;

2)督导组按要求检查各项内容,填写《教学专项检查评估情况表》;(见附件3

3因学校机构设置变化发生调整的专业,本次检查所涉及的材料,原则上在原单位完成自查、整改和入库工作,由原任课老师、指导老师负责到底。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教研室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做好学院督导组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2、请督导组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各教研室,各教研室于1123日之前整改完毕。

附件: 1.本科课程试卷检查评分标准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标准

    3.教学专项检查评估情况表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10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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