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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学校推进课程教学信息化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6日 点击: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为落实学校《关于推进课程教学信息化管理的意见》通知精神推进我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课程建设,实现课程教学过程、课程资源建设、课程评价的“三位一体”管理,现对我院课程教学信息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从智慧树、雨课堂、优学院、U校园等四个信息化教学平台选择适宜的工具(见附件1),并积极选树精通信息化教学的教师典型,发扬“传帮带”,提高全员信息化素养。要重点关注教师的信息化技术使用情况,科学分析信息化教学数据,改进教学管理。

2、2021-2022-1学期开始,将依托智慧树、雨课堂、优学院、U校园等四个信息化教学平台的管理端(见附件1),对课程的教学文件、教学过程数据及作业等情况进行跟踪。

3、任课教师应在教学工作正式开始前,将课程相关教学文件按照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制定的格式要求和命名规则(见附件2),上传至相应的信息化教学平台,

4、四个信息化教学平台的技术交流群分别如下:

(1)智慧树QQ群号:112899956

 

(2)雨课堂:湖南工学院雨课堂交流群(微信)

 

注:群满请联系黄诚18670785153(微信同号)

(3)优学院微信群:

 

(4)U校园微信群:

 

5、202191015:00之前,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将承担2021-2022-1学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所选择信息化教学平台汇总(见附件3)并将电子档发送至liusai@hnit.edu.cn,联系人:刘赛65006)。

6、承担2021-2022-1学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于202192217:00之前,根据各自所选用的信息化平台完成对应的教学文件(含教学进度计划(2021版)、修订新版教案(2021版)、课程大纲)上传工作。

7、2021923日开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专人,分平台对全校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进行检查,9月底之前将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通报,请各位老师引起高度重视。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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