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经学生发展对象本人申请,各所在党支部各个环节的教育、培养、考察、审核并经各个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一致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同意接收刘智林等12名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名单公示如下:
1.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陈晓英、陈思琪、熊瑞霞、孙红霞
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刘智林、张惠萍、张欣纯、周 薇、廖春婷、朱焕晖、王俊锋、陈志鹏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25日之前向学院党委反映。
反映联系人:谭斌(13973404974)
中共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