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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点击:

根据新修订的《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办法》的通知(湖工教发〔202153号)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允许确有专长的学生转专业。现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2320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就做好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我院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周立、辛俊亮

副组长:刘宁、蔡玲、黄俊歆

    :刘赛、陈凌霄、谭斌、刘水林、赵风君、杨丽

工作职责: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审定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和审核报送学校转专业学生名单。

2、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办公室

主任:刘赛、陈凌霄

成员:王霞、杨雪、张元、吕海华、冯智发

工作职责:负责拟转专业学生的资料的收集、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成绩排序,核实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等工作;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做好未能转专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后续学习。

二、基本工作原则及拟转入名额

1、公开、透明原则。转专业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程序,透明操作。

2、其它学院拟转入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总数为30人,详见下表。

序号

学院名称

(简称)

专业

可转入名额

备注

1

化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11

 

2

应用化学

8

 

3

环境工程

9

 

本院转入或转出专业的学生不受名额限制。

三、转专业条件及考核办法

1、按湖工教〔202153号文件转专业条件和考核办法执行。

2、各专业转入学生原则上以高考录取成绩和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平均成绩加权计算作为考核条件。计算方式为:高考成绩50%,本学期期末成绩计算考试课程的平均值50%。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高考得分(附加分计算在内)/高考总分}×100*50%+期末考试课程平均分×50%,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2位。

四、工作时间安排

1、确定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并在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网页上公布(20231128日—122日);

2、拟转入我院学生于2023128日—20231215日工作日内提交转专业申请于学院转专业负责老师处(王霞老师,教学科研办地点1310西)。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表不能有任何涂改。

32024119-2024122日学院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转入资格初审;确定面试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评委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分。

 

42024123日学院将转专业(转入)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复审,上报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五、纪律要求

1、必须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教师在学生转专业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编定的学号不变;

2、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如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按如下规定认定:

1)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成绩档案;

2)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选修相应课程,具体操作请按《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补修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3)转入专业需补修和重修课程学分之和≥16学分,须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七、此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其它未尽事宜,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籍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本院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和执行。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1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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