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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清廉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点击:

院属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湖工”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清廉单位建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周  辛俊亮  

副组长:蔡  黄俊歆 

    员:陈凌霄、谭斌、刘赛、刘水林、廖琼、赵风君、杨丽、王津津、张元、吕海华、冯智发

秘  书:刘赛

二、工作职责

1、对我院清廉单位建设全面指导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

2、负责对清廉单位建设量化标准进行分解,责任到部门到人;

3、负责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召开廉洁风险分析研判会;

4、负责对师德师风的指导与督查;

5、负责对教风、学风的指导与督查;

6、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小组成员之间清廉建设的谈心谈话。

   附件: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清廉单位建设实施方案


 

中共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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