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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三和奖学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点击:

为加强校企之间的合作,培养优秀的化工技术及管理人才,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升创新能力,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发奋成才。广东三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三和控股有限公司等七家专业生产基地出资与湖南工学院共同设立了“三和奖学助学基金”。现将2022-2023学年“三和奖学助学基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领导小组

    长:周  立、辛俊亮

副组长:蔡  玲、黄俊歆、刘 

    员:陈凌霄、刘  赛、谭  斌、魏伊楚、张  元、冯智发、吕海华及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应用化学专业全体在籍在读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企业要求)

(二)资金来源

“三和奖学助学基金”由广东三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三和控股有限公司等七家专业生产基地提供,金额3万元/年。

(三)评选项目及资助标准

“三和奖学助学基金”共设置3:三和实践奖学金、三和卓创奖学金、三和自强助学金。

和实践奖学金若干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三和卓创奖学金若干名,一等奖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1500元,三和自强助学金奖若干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名1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三和实践奖学金、三和卓创奖学金和三和自强助学金原则上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1、申请三和实践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达标;

2)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内成绩无挂科现象,近一年度无处分、院级通报,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3)在广东三和科技有限公司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实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微专业课程并修得学分;积极报名第二学位辅修,顺利通过相关课程考核;(微专业和学位辅修非必要条件);

4)申请此奖学金需提供教务系统成绩卡和实习证明或课程合格证明;

5)获奖后须服从学校教育基金会的管理,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各项工作,志愿服务活动时长需达9小时,积极参与学院各类活动及比赛。

2、申请三和卓创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达标;

2)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内成绩无挂科现象,近一年度无处分、院级通报,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3)本奖项参评对象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在籍学生;申请本奖项需提供教务系统成绩卡以及相关竞赛佐证材料;

4)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和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比赛;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具体参照《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竞赛积分细则》,若积分相同则参考综测排名;

5)获奖后须服从学校教育基金会的管理,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各项工作,志愿服务活动时长根据受助金额需达9-18小时。

3、申请三和自强助学金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达标;

2)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近一年度无处分、院级通报,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3)参评对象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全体在籍学生;申请者需提供家庭自述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4)获奖、助后须服从学校教育基金会的管理,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各项工作,志愿服务活动时长需达6小时;生活简朴,不能有奢侈消费行为(使用高档手机、ipad等),保持良好生活作风。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11113日前,学院下达通知至班级,启动湖南工学院“三和奖学助学基金”评选工作。

21113日至19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三和奖学助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1316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31119日前,各班级上交汇总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勤学部邮箱:hhyqxb@163.com,纸质材料交至1316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具体报送材料:《申请表》、个人教务系统成绩卡、个人事迹、佐证材料等。

41126日前,学院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评定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将终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备学校基金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选方案的制订和宣传教育工作。

2、严密组织,严格把关,要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督查,严禁班级从获奖助学生中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获奖助学生使用奖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助学生捐赠、捐助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加强监督,做好学生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4、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推荐,经学院评定小组审定,并在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申请者必须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5、“三和奖学助学基金”的评审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受助受奖学生评定后将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获得资助和奖励的学生名单上报校基金会及广东三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备案。

注:本方案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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