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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5-22 打印本页

各二级单位、全校教职工:

家风的传承是与家训家规结合在一起的,家风的形成、传衍有赖于家训家规的传承与发扬。挖掘湖湘传统文化和良好家风,倡导主流价值,引领文明风尚,依据《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活动的通知》(湘档通[2017]17号)文件精神,档案馆特向全校教职工征集“百姓家训家规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训家规档案的内容及载体形式

(一)内容

本次征集的“家训家规档案”主要是指家族世代传承的或经长辈口述、召开家庭会议研究等形式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家训家规的各种记录,内容包括修身持家、教育子女、孝敬长辈、夫妻恩爱、助人为乐、和谐邻里等。

(二)载体形式

纸质类。即家训家规记录在家谱族谱、图典、自传、书刊、报纸、对联等载体内。或通过长辈口述、召开家庭会议研究形成的文字记录。

实物类。即家训家规记录在牌匾、印章等载体上。

声像类。即家训家规通过声频、视频等载体进行记录。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在湘工作、生活的家庭及湘籍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家庭。

(二)征集时间:2017年52373日止。

(三)材料准备

1.填写《湖南“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表》;

2.结合家庭实际,附300~500字左右的家训家规来历及效果并予以阐释;

3.家庭照片(全家福、生活照、工作照)1张;

4.家谱族谱、图典等纸质档案应提供封面和相关内容扫描件各1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彩色、不低于300dpi,能完整显示家训家规档案的内容;

5.实物档案应对原物进行拍照,提供数码正面全照1张,能完整显示家训家规档案的载体和内容。照片要求清晰、彩色、不低于800万像素。记录在印章内的还需盖印并提供扫描件(扫描件要求同前);

6.声像档案要求声音清晰,能完整揭示家训家规档案的内容。音频档案为mp3格式,视频档案为mp4或avi格式,要求清晰、稳定、无杂音。

上述材料以家庭为单位整理打包,格式为:(姓名)家训家规档案。

三、评选方式

湖南省档案局将采取初评、专家评选、网络投票等方式综合评选,确定“优秀家训家规档案”名单及优秀组织单位并进行奖励。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的动员工作;档案馆将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按程序报送湖南省档案局。

联系人:祝晓琴

联系电话:69593

邮箱:240511630@qq.com

附件:湖南“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表

 

                                  档案馆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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