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档案工作,根据各级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按照学校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材料的组织实施
各学院在档案馆的组织指导下具体实施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邮寄信息汇总工作,各学院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二)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前期工作
 二级学院、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后勤管理处、档案馆等部门是毕业生档案材料形成或暂时保管部门(具体内容见下表),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应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给各二级学院;移交时档案材料必须做到整洁、齐全,文字填写规范(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可用圆珠笔、铅笔和红色墨水书写),签字与盖章手续完整,按专业、班级、学号顺序排列,于6月20日以前移交到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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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档案材料内容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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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考招生报名登记表  | 
 档案馆、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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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 
 招生就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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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奖励、违纪处分材料  | 
 学生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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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大学成绩总表;学士学位材料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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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毕业前体检表   | 
 后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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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入团材料  | 
 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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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其它材料  | 
 相关部门或个人  | 
(三)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移交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将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的老师名单在6月14日下午5:3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档案馆(含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发送邮箱为:767739552@qq.com)。
2.二级学院负责完成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的采集汇总及毕业生档案收集、归档等工作。
3.毕业生档案移交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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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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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7.2  | 
 计信学院  | 
 材化学院  | 
 机械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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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7.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建工学院  | 
 数能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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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7.10  | 
 安全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电信学院  |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档案馆协商,确定归档、移交时间。
 
                                            
   档案馆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