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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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2025年05月21日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清廉湖南建设要求,有效防范廉洁风险,促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健康、高效发展,根据学校关于清廉单位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构建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制度约束为基础、以关键环节为重点的内部控制和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在监督制约下规范开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涵盖项目管理、招标采购、经费使用、数据安全、系统运维等所有业务活动。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中心成立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中心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五条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审定中心内部控制与
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及风险清单;
(二)
开展年度廉洁风险排查、评估与研判工作;
(三)监督、指导各科室
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四)研究决定
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 核心风险与针对性防控措施

第六条 项目立项与采购环节防控
(一)坚持项目需求提出与技术论证相对独立,确保立项依据充分、客观,防范倾向性技术参数设置。
(二)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招标采购法律法规
与规章制度,严禁化整为零、虚假招标等违规招标行为。
(三)重要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设置等须经集体讨论审定
规范评审专家抽取与评审过程,确保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第七条 合同与经费管理环节防控
(一)规范合同审签流程,重大合同须经中心
财务处及学校法务部门多重审核,明确权责利条款。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经费支出必须符合预算用途与标准
大额资金支付实行联签或集体决策制度。
第八条 数据管理与安全环节防控
(一)实行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与权限最小化原则,严格依据岗位职责分配数据访问与操作权限。
(二)对关键数据操作、系统配置变更等实施全程日志管理,并定期进行审计核查。
(三)所有涉密涉岗人员均须签订数据安全与保密承诺书,明确安全责任与保密义务。

第九条 系统运维与厂商合作环节防控
(一)实行系统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核心运维操作须执行审批流程。
(二)建立合作厂商履约监督与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交往行为规范
重要商务接洽需确保两人以上共同参与。
(三)严格项目验收管理,制定标准化验收程序与报告,确保验收结论客观、公正。

第十条 岗位廉洁风险防控
(一)常态化开展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

)严格执行利益冲突申报与利益相关回避制度,防范公权私用。

                                                第四章 监督保障与持续改进

第十一条 实行年度内部风险防范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高风险领域防控措施的落实成效。

第十二条 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渠道公开项目立项、采购结果、重要制度等信息,主动接受内外监督。

第十三条 公布监督邮箱与电话,对收到的反映与投诉,按规定程序及时核查与反馈。

第十四条 建立动态评估优化机制,根据自查结果、内外部审计反馈、业务发展变化及典型案例,适时更新风险清单与防控措施,持续完善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