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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06 打印本页

 

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学院现就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宁清平 刘璟忠

副组长:何雪华 谢忠祥  邓元祥

员:张艳霞 旷惠琦 毕业班班主任

二、评定类别

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三、参评对象

2022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参评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7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3曾获校级奖学金二等以上奖学金两次以上

4)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8、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除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一项

(2)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奖励两次及以上。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获评校级以上项目奖并获学校择优推荐。

2、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受此限。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五、名额分配

各班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班级

优秀毕业生(个)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

校级

省级

信息1801

2

1

2

信息1802

2

1

2

合计

4

2

4

注: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审核必须条件后择优推荐到学校,由学校再次进行审核

六、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程序

1、2022年2月18日前,完成班级提名推荐。由学生个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公布,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2、2022年2月18-24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考察。学院学工办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意见,拟定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初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2月28日将材料交学生工作部(处);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院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创新创业学院。

各班将推荐名单等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到邮箱956429711@qq.com(备注班级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纸质材料(校级和省级分别用两个档案袋装好)待正式开学后交数理107联系人:陈星晨,电话:17397230879。

具体材料如下所有材料纸质档电子档均一式一份

  1. 《湖南工学院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附校级以上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及总成绩单

  2. 《湖南工学院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

  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

  4.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

  5.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

  6. 《湖南工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奖金发放表》(见附件6)

  7. 湖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

、工作要求

  1、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学工办认真组织各毕业班开展班级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实施,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严格遵循评选工作纪律,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学院

2022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