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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数理教学部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5-05-06 打印本页

各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工会《关于举办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15]141)以及湖南工学院《关于开展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能力竞赛暨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部教师教学能力水平,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我部决定开展2015年教师教学综合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条件

1.凡我部承担各学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任务三年以上(含三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或教学综合测评良好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赛;

2.参赛教师能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并按照规范的格式及要求撰写教案;能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和使用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最新知识融入课堂教学;能按照既定教学目标和大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科学选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能合理应用各类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等。

二、组织实施

数理教学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督导组成员组成评委小组。

组长:刘?忠、张文玉

成员:周斌、肖奎、王胜、肖发新、代玉林、黎国玲、王连球、谢朝阳

秘书:于丽丽

三、竞赛方法与程序

1.各参赛教师于201557日之前到各教研室报名。

2.部门办公室会同各教研室制定参赛教师的听课安排。

3.参赛教师提交个人教案(20课时)和对应的教学课件以及一节课的教学反思(1000字以内)。

4.课程教案、教学课件、教学反思由评委综合考察排序,确定最优者为最高分,根据优劣程度按名次依次递减适当分值。最后分别按权重30%20%10%计入总成绩。课堂教学部分按照督导组听评课要求进行计分,各评委计分后取平均值按权重40%计入总成绩。

三、奖励办法

1.竞赛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对获奖教师,部门将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一、二等奖获得者推荐参加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能力竞赛暨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校内选拔赛。

2.获奖结果将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职务及推荐参评校级及以上骨干、示范教师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本着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好推荐参赛工作。

2.各教研室要对参赛教师的课程设计(教案)、教学课件、课堂教学表现等进行集中指导和研讨,进一步优化教学设计,确保参赛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得到最好的展示。

 

 

                                                     数理教学部

                                                  20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