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是一项由教育部主办的面向大学生开展的课外科技竞赛活动,该项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数学应用能力、计算机水平及写作水平,有利于学生开拓知识面,培养创新精神及合作精神。
为推进我校数学建模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优秀人才,依据我校“三重一高”人才培养方案,学校计划举办2016年湖南工学院数学建模竞赛,在此基础上选拔2016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
1、我校全体全日制本科生;
2、对数学建模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及创新能力,有足够的耐力及毅力,有挑战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综合素质较高;
3、有一定的数学基础;
4、在数学应用、计算机或写作方面有一定的基础者优先考虑。
二、竞赛组织机构
1、校竞赛组委会领导小组:
组 长:刘俊学
副组长:何建雄、刘?忠
成员:各二级学院主管竞赛工作院长
2、校竞赛组委会领导小组下设竞赛办公室: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办公室(数理楼314)
3、竞赛评委会由校竞赛办公室聘请校数学建模竞赛指导组教师组成;
4、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竞赛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任院竞赛组组长,并配设专职组织人员,负责本学院的竞赛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
三、竞赛内容
竞赛题目一般来源于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不要求参赛者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只需学过大学数学课程,题目有较大的灵活性,供参赛者发挥其创造能力。参赛者应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即答卷)。竞赛评议以假设的合理性、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达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
四、组织形式
竞赛由学校主办,教务处、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共同承办,校竞赛组委会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五、竞赛形式和规则
1、统一竞赛题目。竞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通过湖南工学院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网页公布,不发放书面题目。
2、各学院以队为单位参赛,参赛队员为本科学生,同一参赛队必须来自同一学院,每队3人,专业不限。每队可设一名指导教师,也可设立指导教师组(指导教师多于1人的,在打印证书时只取第一名打印,鼓励不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职责是从事赛前的辅导和参赛的组织工作,在竞赛期间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竞赛期间,参赛者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软件,上网浏览,但不得与本队以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在提交的答卷中,请注意撰写好摘要。
3、对违反上述各项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成绩无效,并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六、评奖
1、奖励原则:竞赛任何一级赛事不设现金奖励。
2、由竞赛组委会聘请校内教师组成评阅委员会,评选各二级学院的一、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比例按参赛队数的8%、12%、20%评选。凡完成合格答卷者且未获得三等奖以上参赛队颁发成功参赛证书。各二级学院优秀答卷选送参加全校评奖。竞赛组委会将对所有推荐评选全校一等奖和部分推荐全校二等奖的参赛队面试答辩。校级获奖比例按参赛队伍的2%,5%,10%评选。
3、评选竞赛优秀组织奖。各二级学院根据组织参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基本条件是组织工作优良;参赛成绩较好;有10个及以上参赛队伍。
4、奖励:优秀组织奖颁发锦旗(或奖牌),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成功参赛奖颁发证书。
七、校级比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一)于4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送校竞赛办公室(数理楼314)。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5886403468。逾期视同弃权。
2、校赛时间:4月16日(周六)8:00——4月19日8:00举行。
八、其他
比赛未尽事宜由校竞赛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工学院
教务处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湖南工学院数学建模竞赛论文格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