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期末考试阅卷做如下安排:
1. 阅卷时间、地点安排
1) 阅卷时间:2017年1月10日-1月15日;
2) 阅卷地点: 集中流水阅卷(各教研室具体安排见附件),不得在集体阅卷期间把考试试卷单独领走批改。数学教研室阅卷地点:数306、307.物理教研室阅卷地点:数325,326;
3) 成绩录入时间:2016年12月25日-2017年1月16日;
4) 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1月16日下午4点前将装订好的试卷,及任课教师手工填写的平时成绩单(成绩登分册,含原件)、从系统导出的有“平时”、“期末”、“总评”三栏成绩的成绩单、试卷分析表各一式三份交教研室主任;
5) 2017年1月16日下午4点前,及格率低于60%的班级应按要求出具情况说明(本人签字)和部门整改意见(肖奎副院长签字)。(教师交试卷时由教研室主任清查);
6) 目前没有档案盒,装订好的试卷、情况说明、整改意见、考场情况登记表等暂时保存在相应的试卷袋中。
2. 学院督导检查安排:
2017年1月17学院督导组对试卷进行专项检查。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3. 注意事项
1) 阅卷前请检查试卷份数及考场情况登记表是否有缺失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熊月佳;
2) 阅卷要求: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教务处《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项说明》要求进行评阅;
3) 平时成绩由各教研室统一标准进行评定,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入成绩登分册(手工填写,非打印);
4) 民族预科生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60%、期末考试成绩占40%的方式计算(成绩后备注 “民族生”三字),并修改从系统导出的成绩单中的成绩分布。民族生名单以教务处所给名单为准;
5) 缺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舞弊者,总评成绩栏标记为缺(旷)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免考的成绩由学生所在院系的教务老师统一录入;
6) 装订顺序和要求:A、封面,B、命题审查表,C、命题双向细目表,D、成绩登分册(手写复印件16K纸,记录考试课平时成绩、考查课成绩评定依据),E、课程成绩单(打印16K纸),F、试卷分析表(16K纸打印),G、空白试卷(A、B卷各一份),H、答案及评分细则(A、B卷各一份),I、学生答卷(按学号顺序), J、封底;
7) 试卷分析表根据自己班级实际情况和阅卷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依据试卷分析表各点分析到位且不要雷同;
8) 需提交的和装订的文件请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好名。
附件1: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安排表(数学)
附件2: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安排表(物理)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