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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7-15 打印本页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确保学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平安、顺利、高效、圆满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618号),以及各省(市、区)关于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政发【20154),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周密安排,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二、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依法按章招生。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罗建华

副组长:刘俊学  刘龙昌

  员:黄红卫、张兴、何建雄、谭德凡、朱锋华、袁勤、周少华、刘伟辉、刘仁能

  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录取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制度和规定等,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张兴

副主任:叶晓舟、陆琼

  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工作人员。

  责: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完成招生录取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招生录取工作组

1、录检组

组长:叶晓舟

成员:万云涛、谭文莉、阳彦、陈青青、李光红、段磊

1)负责招生录取机房的日常管理;

2)负责招生录取现场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

3)负责网上录取流程各个环节;

4)负责招生计划的执行;

5)负责学校与各省(市、区)考试院(考试局)的日常联络;

6)负责审阅下载考生的体检、政审、成绩、志愿等电子档案;

7)负责登记投挡考生的联系电话、专业人数统计

8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征求已投档的考生录退意见

9)负责审核拟录、退档、计划调整、录取信息的公示;

10)负责已录取新生的信息公布及新生电子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11)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签发印章及详情单的打印;

12)负责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收费标准等材料的封装邮寄;

13)负责录取新生名册、考生纸质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14负责网络录取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15负责每日情况汇总、报告;

16)负责组织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2、监察组  

组长:袁勤

成员:王青

1)负责制定招生录取监察工作方案;

2)负责实行全程全方位监督监察,规范招生录取工作行为;

3)负责做好招生录取的信访、投诉接待及处理,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3、网络组  

组长:刘伟辉

成员:黎昂、陈青青、刘康

1)负责招生专用计算机的调试及维护,确保录取系统正常工作;

2)负责招生录取场地数字高清监控系统的安装及维护;        

3)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网络调试和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负责与网络通信部门的联系协调,确保校园网络(教育网、电信网)信息的出、入口畅通;

5)负责做好应急预案,在招生录取机房或校园网不能正常使用时,协助党政办做好可连通教育网的备用场地的安排工作。

4、咨询服务组  

咨询与接待一组 

组长:陆琼

成员:贾东风、严芳、王宏、学生助理若干

咨询电话0734—34520283452345

1)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等对录取进程、录取结果的咨询或查询;

2)负责记录接待及咨询过程,及时汇总有关信息并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3)负责答复考生或其家长来电、来函等。

咨询与接待二组 

组长:杨朗 

成员:辛俊亮

负责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咨询、答复与指导;咨询电话0734--3452399

5、安全保卫组   

组长:刘仁能

成员:付德良、陈学锋

1)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消防安全(安放相应的消防设施)、财产安全等工作;

2)负责设置封闭区标示、保密及秩序维护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封闭区;

3)做好招生录取机房(教学大楼915)周围的现场值班工作,确保录取机房的工作人员不受干扰;

4)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电子监控操作工作(917房外间);

5)负责与招生录取有关的其他安保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少华

成员:周志学、罗细飞

负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正常供水供电等。                               

四、招生录取时间和地点

201676日至910日,在专用机房(教学大楼915)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五、招生录取工作条件保障

1务处:保障招生录取期间所需工作经费。

2、党政办公室:73日前,新增7门座机电话,协调电信部门开通长途通话功能;在招生录取机房或校园网不能正常使用时,提供可连通教育网的备用场地(市区就近宾馆);协调校领导检查指导“阳光招生”。

3、学生工作处:做好暑期参与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学生助理的住宿安排等,按照勤工助学岗位发放补贴。

六、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落实《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2、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法,提升服务水平;

3、实行全封闭管理,佩证上岗,出入登记、备案备查;

4、严格按照规定的批次和时间进行录取;

5、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顺利有序完成各项工作;

6、自觉接受上级部门、考生及家长、学校师生员工、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湖南工学院

                                   201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