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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关于清查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3-22 打印本页

各班级: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湖工学字[2008]7号》、学校及学院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规定,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但我院学生宿舍RZ03-608违规使用热得快,在学院多次强调情况下,男生宿舍RZ03-602依然违规使用电磁炉。

为严肃宿舍管理,杜绝火灾发生,我院现决定对我院学生宿舍进行清查。清查包含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班级自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4日,负责人为各班班长及联系寝室的班委;

第二阶段,辅导员清查,时间为3月25日至3月26日;

第三阶段,院领导和联系班级处级干部不定期抽查。

在班级自查后,请认真填写清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将登记表和清查出来的违规电器于3月24日提交钟锋老师存档和封存。

如果在第二和第三阶段清查和抽查中,或学校抽查中,依然出现使用违规电器的情况,将按相应的违纪违规处罚办法进行处分。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清查宿舍违规电器自查登记表

序号

班级

宿舍号

联系班委

寝室长

清查结果

处理情况

寝室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