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流程
1、核定档案,确定退休时间
2、校内下文,办理相关手续(本部门、离退休处登记信息、工会办理独生子女费、人事处交一张一寸照片)
二、视同缴费年限审核
1、省养老处视同缴费年限初审
2、初审不过,补充档案材料,初审通过,退休人员签字确认后,次月办理复审。
三、退休备案
1、湖南省人事人才系统中个人信息初始化
2、通过根据视同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备案表的网上申报
3、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审核通过
四、在职转退休
1、省人社厅机关事保待遇科办理在职转退休
2、如系统中个人信息不对,在省人社厅机关事保公共科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再办理在职转退休。
五、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清缴
1、如一直在本校参保,待在职转退休次月本校的社保费用付款分账后,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清缴完毕。
2、如在外单位有参保,需原参保机构出具缴费凭证进行转移。
3、如原参保机构有重复缴费的情形,需办理退费后再打印缴费凭证进行转移。
4、填写转移表后,将省人社厅机关事保公共科的接收函返回原参保机构,原参保机构将个人账户中的养老保险费转账至省人社厅社会管理中心,并将原参保机构的转移凭证交至省人社厅机关事保公共科。
5、如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进行养老保险账户转移后可进行补录补缴。
6、劳动合同制工人需带改革前的缴费凭证进行补录,如为试点单位缴费的,需要原单位出具原试点转移接续信息表。
7、补录结束后,方可进行补缴,如为缴费后认视同的工作年限则进行统筹补缴,如为缴费认实缴的工作年限则进行断档补缴,先进行统筹补缴到账后再进行断档补缴。
六、职业年金记实
1、个人账户清缴后可进行职业年金记实,在省人社厅机关事保公共科办理职业年金记实。
2、将记实表格带回签字盖章后,送到省财政厅签字盖章确认,将记实表格交至省人社厅机关事保公共科。
七、待遇核定申领
1、省人社厅机关事保公共科将本月记实名单归总确认后,方可办理待遇核定申领。
2、退休人员填写退休待遇申领表,盖章后到省人社厅机关事保待遇科进行办理,如过渡期职务有升降的需填写过渡期内职务升降基本情况申报表。
八、退休待遇计发
1、办理完待遇核定后,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会将个人退休的待遇支付到学校。
2、社保科将个人预发的金额和核定后发放的金额做结算,请退休人员核实签字后,进行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