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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湖工人〔2017〕2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7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陆琼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职务,任职时间从20171130日算起。

免去刘仁能同志保卫处处长职务。

 

 

 

 

湖南工学院

20171213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13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