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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中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湖工人〔2017〕25号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7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肖中云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李祖林同志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李坦平同志任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院长兼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赵少平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以上干部因提任,原职务自然免去,不另行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71222算起。

 

湖南工学院

20171229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9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