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人事文件 > 正文

关于曹文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湖工人〔2018〕14号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7日 编辑: 点击:

湖工人〔201814

  

         

关于曹文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曹文明同志任监察处副处长,免去其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周燕斌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刘文华同志任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理同志任教务处(学位办)副处长;

李泽军同志教务处(学位办)副处长,免去其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职务;

陆秀令同志任教务处(学位办)副处长;

杨桂林同志任科技产业处副处长;

向江洪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

阳萍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黎昂同志任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免去其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素贞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

贺旭同志任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

周志学同志任基本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张帆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

王金银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周建华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基本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付德良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

陈敏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工程训练中心副主任职务;

唐虹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贺令亚同志任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

肖奎同志任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周贤君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辛俊亮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肖志信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李天生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高为民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

甘英明同志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游春华同志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胡鸿同志任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

方小勇同志任人因工程与安全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免去其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娄晓明同志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谢争艳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蒋美生同志任体育教学部副主任;

叶晓舟同志任工程训练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魏薇同志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佐钊同志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湖南工学院

2018413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6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