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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关于我院中青年骨干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0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结合我校应用型、工字号的办学定位和特色,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利用假期进行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提高专业实践水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暑假教师申请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个人申请、按需派遣、学以致用”的原则,有计划、分批次,将教师选派到专业对口的企业(或行业机构)进行实践(挂职)锻炼。

二、申报对象

1、承担应用性、实践性较强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考虑青年骨干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青年教师或承担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任务的青年教师。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实践(挂职)要求

1、教师申请实践(挂职)锻炼的单位必须为与我校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的企业;

2、教师申请实践(挂职)锻炼岗位须与所从事岗位、专业对口。

四、实践(挂职)形式

(一)挂职式。教师在行业企业里安排一个职位,进行独立工作。教师在行业企业除完成具体工作外,还应参与行业企业员工的培训和研究项目,在贡献自己知识和技术的同时,不断吸收行业企业管理、技术方面的经验,提高自身的能力。

(二)跟班式。教师在行业企业里不独立工作或只充当助手,跟随行业企业里某职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工作,熟悉日常工作与安排、工作流程、所需知识与技能,并做好笔记,整理归纳出与教学相关的内容,在教学中做出增补或删减。

(三)带队实习式。教师在学生实习的行业企业里参与学生管理,并有一份具体工作,在实践过程中了解工作内容和所需业务能力,学习行业企业里的技术,接受行业企业的新观念。

五、实践(挂职)锻炼任务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的同时,要利用自身优势和学校的有利条件积极为行业企业服务,真正让学校与行业企业互惠双赢。具体要求为:

(一)开展产学研合作,参与企业研发,发掘研究项目,开展横向课题研究;

(二)开展专业、课程、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等校企共建活动;

(三)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为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提供调研材料;

(四)推荐毕业生到实践(挂职)单位就业。

(五)完成一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论文,获取或提高一项专业技能,并将成果与本教研室交流。

六、实践(挂职)锻炼待遇

1、实践(挂职)结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外,由所在二级学院在相关经费中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兑现补助及差旅报销;

2、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实践(挂职)期间视同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

3、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申报、管理与考核

1、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工学院教师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查,联系(分管)校领导审批;

2、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并填写《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期中检查记录表》。

3、实践(挂职)锻炼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挂职)锻炼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请假需按所在单位有关规定办理,时间在一周以上的,须同时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执行。

4、教师实践(挂职)锻炼期满后,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总结和自评,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湖南工学院教师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考核鉴定表》,提交有关挂职锻炼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挂职单位对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的实际表现情况提出考评意见,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对教师挂职锻炼的总结自评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与鉴定。学校人事处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挂职锻炼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八、相关说明

教师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是教师继续教育和提高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2020年进行企业挂职锻炼的老师,务必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湖南工学院教师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申请表.docx

附件2:湖南工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中期检查记录表.docx

附件3:湖南工学院教师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考核鉴定表.docx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

                              20207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