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指引〉的通知》(湘教发〔2026〕24号)文件要求,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就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员工从业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查询范围与查询阶段
(一)查询范围
校内所有人员,全覆盖在职人员、外聘教师、劳务派遣人员、安保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物业人员、校内勤杂工等所有常态化接触学生工作人员,坚持应查尽查、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1.外聘教师、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部门统筹牵头开展核查、收集相关材料;
2.安保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物业人员、校内勤杂工等人员由后勤基建处统筹牵头开展核查、收集相关材料;
3.各教学院部、职能部门教职工由本部门、本单位自行组织落实。
(二)查询时间跨度
核查追溯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个人办理查询当日。
二、查询内容
(一)主要查询是否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具体依照《湖南省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的工作衔接机制》(湘检〔2021〕95号)第五条规定的记录。
(二)是否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具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三、查询方式
个人以申请线上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作为从业查询。全员可通过官方政务APP或小程序在线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一)选择平台: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省官方政务APP申请,可优先选用户籍所在地官方政务。比如,湖南省户籍人员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户籍使用湖北政务服务平台;河南省户籍下载 “河南警民通” APP;山西省户籍关注 “山西公安” 公众号等。
(二)注册与实名认证:完成账号注册、绑定手机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三)提交申请: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办理用途、上传身份证等材料,确认提交。部分地区需下载并签署《查询申请表》后拍照上传。
(四)等待审核:公安机关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部分地区最快1个工作日。
(五)获取证明:审核通过后,下载带公安机关电子印章的PDF电子版证明。
四、材料收集与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须确定专人负责本次材料收集工作,统一规范填写《教职员工从业查询信息收集表》。经办人要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严控信息知悉范围,严禁泄露、篡改、滥用查询信息。如有特殊情况,个人也可直接提交至人事处。
《教职员工从业查询信息收集表》及个人无犯罪记录电子证明文件,请于2026 年 9 月 21 日 12:00 前汇总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宋老师15074778775(69775),电子邮箱:hgrscszk@126.com
2026年教职员工从业查询情况统计表9.18.xls
人事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