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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从教三十年”登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编辑: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部门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有14名在职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及以上且未参加过学校“从教三十年”慰问活动(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监督电话:0734-3452013(人事处)0734-3452056(纪检监察处)



人事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