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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21-2023年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6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更好的落实我校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根据《湖南工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湖工党发〔2021〕18号)、《湖南工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湖工党发〔2022〕17号),现就开展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1.2021年-2022年6月30日签定引进协议的高层次人才(附件1)。

2.2022年6月30日后签订引进协议,已取得相应业绩,申请参加考核的高层次人才。

.考核内容

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约定为基础,对参加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

.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自行填写《湖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表》(附件2)并附考核时限内的成果业绩证明材料。

2.所在部门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人事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对考核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各部门将考核人员的申请表、考核时限内的成果业绩证明材料及部门公示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交人事处(教学大楼1005)。

不按期参加考核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人员参加下一轮考核工作。

 附件1:考核人员名单.pdf

 附件2:湖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表.doc

联系人:杨岱川    联系电话:13875733529


人事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