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2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合同制人员参照执行)。
二、培训内容
2025年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公共科目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4×4”现代化产业体系、“4+4”科创工程、文化科技融合、乡村振兴、国家安全(国防教育)、知识产权、数字技术、安全(消防)生产、禁毒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主题。
专业科目的培训内容围绕管理能力提升、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等主题。
三、培训相关要求
(一)2025年培训工作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参加各类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二)年度培训结果按照相关规定与年度考核、新进人员转正定级、转岗聘用、职务晋升、职称晋升、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等业务经办关联,因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培训导致影响相关业务办理,不能及时兑现待遇,产生的后果及影响由个人承担。
(三)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湘人社规〔2024〕9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四、培训方式
(一)学校组织的专业培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等6个部门开设的课程为我校2025年专业培训科目(详见附件1),培训时间、培训类型等信息在各部门网页上进行公布。
未列入到本次专业培训科目的,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不同培训类型和不同岗位人员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类型、培训时间、培训学时认定范围等内容,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计划内培训科目和计划外培训科目,在培训通知中应明确培训课时,培训时应签到。培训结束后应发放对应的培训证书并加盖培训部门公章。
(二)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在职实践培训。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14号)执行。
操作流程:1.个人通过“智慧人社”小程序、app扫码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个人网厅(网址: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学时登记”—“学时申报”。
2.个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5年度学时登记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部门;部门负责学时认定初审,并汇总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5年度学时合格公示表”(附件3),在部门官网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3及个人相关佐证材料交人事处(教学大楼1005)审核。
(三)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监督服务平台提供的网络培训。若学校组织的培训课程、在职实践培训无法满足年度培训学时要求,个人可在“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下称“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上进行线上学习,访问“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使用“智慧人社”小程序、app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4”。培训监督服务平台的公共科目免费。
联系人:黄有荟 杨岱川
联系电话:15771943911 13875733529
附件1:专业课程培训目录.pdf
附件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登记表(个人填写) .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合格公示表(部门填报).xls
附件4. 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操作手册.pdf
附件5.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27号).pdf
附件6.《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9号).pdf
附件7.《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14号).pdf
附件8. 培训工作常见问题30答.pdf
人事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