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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1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及《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湖工人[2015]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2020年度确定的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年度考核内容

考核期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所需材料

1.《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1份)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一式1份,提供电子稿)

3.分年度培养计划书1份。

四、其他说明

1.所有参加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的人员材料最终上交人事处时间为325日下午5:00,电子稿发送至hgrscszk@126.com

2.高校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确定、年度检查、验收检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暂停或撤销有关培养对象的培养资格,列入师德师风诚信记录档案,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并视情节建议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人事处

20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