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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员工返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6日 编辑: 点击: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员工返校途中、返校后的日常管理,全面保障我校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责任落实

教职员工管理组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平

教职员工管理组牵头负责: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部门全体负责人

教职员工管理组具体组织实施归口报送疫情和健康监测信息的48个二级单位(部门、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一)继续牵头组织好发挥好比较成熟的湖工防疫日报工作群信息报送机制作用,组织各二级单位(部门、公司)对全体人员暑假期间的行程进行必要的排查。

1、加强学习宣传,领会文件精神

各单位(部门、公司)要继续通过微信群、短信群、QQ群等,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8月20日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2021 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方案》的通知》、衡阳市教育局2021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尽职尽责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内容,做到人人皆知、遵照执行。

2、继续精准摸排,掌握人员现状

1)各单位(部门、公司)继续实行目前报送格式和具体要求,每日对全体人员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排查,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松懈。

2)各单位(部门、公司)要精准掌握全体人员(特别是外籍教师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假期的出行情况、接触史情况、身体情况动态排查,在每天规定的时段内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8月21日起,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全面摸排,对有明显接触史或者发烧等症状的教职员工,请按照卫健委专业要求,如推迟返校、就地隔离或赴医院就诊,请做好后期跟踪工作。人员信息由各单位(部门、公司)留存、并发送给杨桂林副处长(电话66600)、张浦剑医生(电话62340),备案备查。

3)各单位(部门、公司)要对联系对接的进校服务人员的疫情信息排查,随时关注旅居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的动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人员信息由各单位(部门、公司)留存、并发送给杨桂林副处长(电话66600)、张浦剑医生(电话62340),备案备查。

(二)认真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1、各单位(部门、公司)要根据学校发布的通知,告知所属全体人员在返校途中的防疫措施、到校后接受防疫工作安排等内容,确保教职员工在返校前能详细了解学校对报到日期、时段、报到流程、进校路线、健康码、体温监测、就餐等事项的安排。

2、各单位(部门、公司)要对所属全体人员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培训,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发布的相关防疫工作精神。

3、各单位(部门、公司)要求所属人员每日更新健康码正式开学后,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提交健康码、《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健康情况登记卡》(见附表)

4、各单位(部门、公司)在提交健康码和体温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湖南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与技术处置组,并根据相关的医学专业机构提出的指导建议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

(三)严防严控严管,分类做好防控

1、目前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返校要求

如需回国,请提前报学校审批同意后购买机票,严格按照卫健委等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14+7+7”医学观察和“2+1”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即在第一入境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回居住地后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国(境)内教职员工返校要求

教职员工所在地市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开学前 14 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凭健康码绿码和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教职员工所在地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报到入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持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

3、健康码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凭健康码绿码、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入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报到入校;2021年7月以来感染新冠病毒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报到入校(加强治愈出院教职员工隐私保护,不得泄露其个人相关信息)。

4、推进疫苗接种,实现接种全覆盖

1)督促、催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切实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全面查验教职员工疫苗接种记录,不漏一人,教职员工没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且不能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免接证明的,不得进入校园。

5、教职员工按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到岗到位,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按时到岗到位的情形进行分类管理

1)身体健康但确实无法返岗的专任教师,为了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可实行线上教学;旅居境外无法返岗且身体健康的坐班人员,可以申请请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2)因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返岗的人员,执行病假请假制度,专任教师的教学任务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要求,进行调配解决。

3)因其他原因无法返岗人员,按照《湖南工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湖工人[2015]14号)要求,执行我校请假制度,如婚假、产假等。

(四)做好教育引导,增强防控意识

1、建议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2、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到医疗机构就诊,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4、排查本单位(部门)所有教职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督促全体教职员工开学前“应接尽接”,并尽早完成全程接种。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单位(部门、公司)不能“擅自加码”,更不能“层层加码”、简单“一刀切”。教职员工管理组将根据上级和学校防控办统一安排和要求,将视情况陆续在“湖工防疫日报群”发布相关通知,请及时查阅、组织学习并落实。

(六)与纪委办、巡察督查办公室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

切实压实各单位(部门、公司)的主体责任,学校纪委办、巡察督查办公室等部门,要切实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各单位(部门、公司)要按照学校要求和各工作组安排,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附表:《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健康情况登记卡》(2021年8月制)

湖南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教职员工管理组

2021年8月23日


 附表: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健康情况登记卡(2021年8月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