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才引进:关于引进博士享受衡阳市引进待遇摸底的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4日 编辑: 点击:

各二级院(部):

根据衡阳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纪要》(衡人才纪要〔2019〕1号)规定,驻衡省属高等院校(含附属医院)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补贴5万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衡建联字〔2019〕1号)规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18〕9号)出台以来,驻衡本科院校及附属医院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的博士生、高层次人才(55岁以下),2020年1月至12月31日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照《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8〕5号)的规定给予购房补贴。

为确保人才政策落地,人才待遇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2019年1月14日-2021年1月14日全职引进(指签订正式协议或办理编制手续)、未享受一次性补贴5万元的博士研究生名单(附件1)。

二、摸底统计2018年4月3日-2020年12月31日全职引进(指签订正式协议或办理编制手续)、2020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了商品住房、未享受购房补贴的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人才名单(附件2)。

三、摸底统计2021年1月15日后拟全职引进、需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名单(附件3)。2021年引进的人才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享受衡阳市相关待遇,待与学校、企业签订协议、来校报到入职、人事档案到校后,由人事处集中统一报送市委人才办,由市委人才办兑现相关待遇。

请各二级院部高度重视,抓紧时间与博士联系,认真摸底,做到应摸尽摸,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摸底报送的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名单,经学校人事处初核审查、衡阳市委人才办确认后,由市人才服务窗口统一集中受理,按程序落实补贴待遇。衡阳市逾期不再受理和办理遗漏人员的相关待遇。

请各院部在摸底统计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上加盖学院公章、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7日(周一)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yrsc@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1005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5675436795。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逾期不再进行报送。

附件1:省属高等院校引进高端人才摸底统计表(一)

附件2:省属高等院校引进高端人才摸底统计表(二)

附件3:省属高等院校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配偶情况摸底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