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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认定对象:我校2013年新进教师和拟聘任教人员,要求已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体检及普通话测试且成绩均已合格的人员。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学历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体格检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求到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并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的教师资格证)。网上申报时间安排为:春季批次415日-430日。

网上申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1)在机构信息页,申请任教学科选最接近的。工作单位填“湖南工学院”。现从事职业填“教师”。

2)在思想品德一栏中,鉴定单位全称统一填:湖南工学院;鉴定单位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电话:0734-3452222;邮编:421002.

3)信息录入完成后,系统会显示网报成功,即可将生成的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用胶水粘贴,不可用装订机装订。

五、申请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11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张);

3、《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5、《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一份(由人事处统一安排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学校的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依顺序装订成册,与《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电子文档一并于4171700前将有关材料送交人事处并到财务处上交认定费160(如能提供教务处开课审批单证明的老师交60元。原件与其它材料用两个档案袋分别装好并贴好封面,档案袋封面用教师资格认定表封面即可)。另交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地点:人事处师资科(酃湖校区2225室)。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聘书及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4年3月26

 

 

 

 

附:

    湖南工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间要求

         

备注

415-4月16

网上申报及报名交费[地点:人事处师资科(酃湖校区2225室)]

 

 41-2

认定人员自行携带体检表、身份证、照片到新附二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现场缴费。(上午730开始,空腹检查。)

 

 410

认定人员面试、试讲(上午900在人事处集合,试讲名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