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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湖南工学院2014-2015学年人才引进的条件及待遇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30日 编辑: 点击: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结合人才市场流动情况,经校务会议研究通过我校2014-2015年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和待遇如下:

一、引进对象与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引进的对象为:学科带头人及紧缺专业的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特别需要引进学科、专业的高、精、尖人才。基本条件: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好,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二、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

150岁以下学科带头人19651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来,承担过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或系统讲授两门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课程;科研、教学成果显著,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过(或通过鉴定)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10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被EISCI等检索8篇以上,社会科学类有CSSCI来源期刊8篇以上)或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2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197011日后出生)近五年来,获省部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等;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被EISCI等检索3篇以上,社会科学类有CSSCI来源期刊3篇以上)或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或教材(第一作者)

335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198011日后出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优先考虑985211高校(当年教育部公布为准,包含中国科学院下属研究所、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及外语、音乐等专业性学校的同类专业,以下同)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参与研究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430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198511日后出生):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硕士、本科毕业学校均为211高校,且本科为全日制本科。

三、人才引进的优惠待遇

根据公布的人才引进岗位要求引进,并从事专任教学科研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如下待遇:

 

 

湖南工学院2014-2015学年人才引进待遇及相关要求

 

层次

人才引进补贴

科研启动费

配偶

住房

有关要求

入校后待遇

学科带头人

自然科学类

30万元

20万元

配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以安排1人次来校工作(带编制)。

面议

50岁以下(196511日后出生),与学校签订10年服务协议。

面议

社会科学类

25万元

15万元

具博士学位教授

自然科学类

15万元

10万元

面议

45岁以下(197011日后出生),与学校签订10年服务协议。

面议

社会科学类

10万元

8万元

博士研究生

985高校毕业

自然科学类

15万元

8万元

5年过渡性住房

35岁以下(198011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与学校签订8年服务协议。

在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社会科学类

12万元

6万元

其它

自然科学类

12万元

8万元

社会科学类

10万元

6万元

注: 1985高校以当年教育部公布为准,包含中国科学院下属研究所、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及外语、音乐等专业性学校的同类专业。

2、若配偶同属引进对象,学科专业相同者,另一方减半计算优惠待遇,不相同者,分开计算优惠待遇。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方式与具体内容以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为准。

湖南工学院

                                               201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