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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31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4号)精神,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现就做好我院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从教学一线或科研人员中选拔。选拔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上述选拔对象中,优先推荐已被纳入我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推荐名额:每个部门限报1人,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以不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报送情况综合报告1份。

    2、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7份(见附件1,表格可以从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不要装饰,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

    3、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表格可以从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用Excel制作);

    4、推荐人选的证书、奖状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附件材料由申报单位加盖部门公章(被推荐人选的材料须按个人分别装袋)。 

    联 系 人:刘文华(小)

    联系电话:3452062

    电子信箱:rscgz@126.com

    附件: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